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
为了解证券市场情况,加强对市场的监管,请你们从1997年6月开始,在每月7日以前向我会报送本地区上月有关数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证券营业部的数量。
  二、有关资金帐户的数据:
  1.投资者开设的资金帐户总数;
  2.开设资金帐户的投资者结构:按个人、法人(不包括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经营机构分类;
  3.各类投资者的月末资金余额。
  三、有关客户保证金的数据:
  1.客户保证金月末余额总量;
  2.客户保证金的累计存入、取出额(分别统计);
  3.客户保证金中个人与机构的比例。
  四、有关证券交易金额的数据:
  1.累计买入、卖出证券额(分别统计);
  2.累计认购新股的金额(如有新股发行)。
  请按照附表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报我会交易部。
  
   附表:证券市场数据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