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章 总 则
  *9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项目管理,不断提高贷款项目评估质量和项目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项目,在竣工投产并达到设计能力1年后或竣工投产2年仍未达产的,均应按本办法进行后评价并撰写出后评价报告。
  第三条 项目后评价人员要从农业银行利益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贷款项目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后评价。后评价报告要反映贷款项目的建设实施情况、投产后经营管理情况和贷款的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四条 在贷款项目后评价工作中,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机密的文件、资料、数据,未征得委托单位和提供资料单位的同意,不得对外提供。
第二章 后评价资格和内容
  第五条 农业银行贷款项目后评价一般由原贷款项目审批行信贷部门组织。
  第六条 中长期贷款人民币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或外币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的项目应有具备中级经济技术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后评价负责人或参与评价工作;人民币500万元、外汇100万美元以上的贷款项目,后评价负责人应由具备高级经济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第七条 农业银行贷款项目后评价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建设实施后评价;
  (二)项目生产经营后评价;
  (三)项目管理水平和资信后评价;
  (四)项目财务效益后评价;
  (五)贷款风险后评价;
  (六)项目前景预测及评价结论。
第三章 项目建设实施后评价
  第八条 项目建设实施后评价要说明项目名称、建设性质、评估、审批和贷款单位、工期、投资等建设实施的基本情况,并编制《项目建设实施概况表》(见附表2)。
  第九条 将项目建设实施中的投资额、工期、建设规模、设计能力、达产能力、设计方案和资金来源等和项目评估报告中相应的内容进行比较,计算差异,说明造成差异的原因,并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超概算原因分析表》(见附表3)和《项目投资来源变动表》(见附表4)。
  第十条 说明农业银行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对控制投资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情况和实际效果。说明农业银行参与贷款项目建设期管理工作的主要经验和教训。
第四章 项目生产经营后评价
  第十一条 设备及工艺技术后评价。说明项目选用工艺技术的实际效果、生产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和运行状况等,是否同评估报告中工艺技术及设备评估的有关结论相吻合,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第十二条 市场营销后评价。将项目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品种、质量、数量和产品实际销售情况同评估报告中市场营销评估的有关结论进行比较,说明是否存在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原因。
  第十三条 农业银行参与项目生产经营管理后评价。
第五章 项目管理水平和资信后评价
  第十四条 项目管理水平后评价。对项目建设实施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管理工作的实际效果同评估报告中项目管理水平的有关结论进行比较分析,说明有无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原因。
  第十五条 项目单位资信后评价。对评估报告中项目单位资信状况、法人品格、职工素质等同评估报告中相应内容的结论进行比较分析,说明有无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原因。
  第十六条 环保措施后评价。指出施工过程中采取了哪些环保治理措施,是否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验收、认可,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是否达到国家环保部门允许的排放要求。
  第十七条 贷款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挤占挪用现象,付息是否正常。
第六章 项目财务效益后评价
  第十八条 对项目生产经营期的生产成本、利润、内部报酬率、贷款偿还期等财务指标的实际值同评估值进行比较分析,说明是否存在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原因,并编制《成本分析表》(见附表5、6)、《损益分析表》(见附表7)、《贷款偿还期计算分析表》(见附表8)和《财务现金流量分析表》(见附表9)。
  第十九条 对按总行要求进行了国民经济评价的贷款项目,要进行贷款项目国民经济后评价,分析实际情况与评估预测数据的差异及原因。
第七章 贷款风险后评价
  第二十条 贷款风险后评价包括贷款的流动性后评价和安全性后评价。
  第二十一条 贷款流动性后评价是将贷款项目存贷比率指标的实际值同评估值进行比较,说明有无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原因,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二条 贷款安全性后评价是指对贷款风险的保全措施的后评价,包括保证贷款担保后评价、抵押物或质物价值后评价。
  (一)保证贷款风险后评价。主要对保证人的担保能力实际值同评估值进行比较,说明有无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原因,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防范措施。
  (二)抵押贷款风险后评价。主要检查抵押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抵押物损坏、转移抵押物或重复抵押情况发生。将抵押率实际值同评估值进行比较,说明有无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原因,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防范措施。
  (三)质押贷款风险后评价。主要检查质物的合法性、有效性、变现能力及质押效力的延续状况,将质押率实际值同评估值进行比较,说明有无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原因,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防范措施。
第八章 总结与评价
  第二十三条 说明项目建设实施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和教训。详细说明以下内容:
  (一)贷款决策的经验和教训,项目评估工作的成功与失误之处;
  (二)贷款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三)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确保贷款安全、加快贷款回收的措施和建议;
  (四)预测项目发展前景;
  (五)编制《借款人基本情况表》(见附表1)及《项目财务效益指标对照表》(见附表10)。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项目后评价报告形式如下:
  (一)名称:××××贷款项目后评价报告;
  (二)封面:后评价报告名称编号、后评价部门、后评价日期;
  (三)扉页:参加后评价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
  (四)目录:按上述后评价内容的章节排列;
  (五)正文:同上;
  (六)附件:表格、文件等;
  (七)封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总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