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已经国家监督局批准以强制性标准发布,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是公安机关依法对机动车辆实行安全检验的重要依据,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准确掌握,并按照标准要求,做好检测设备的调整工作。
  该标准实施后,公安部1993年5月13日发布的《农用运输车安全基准》(公安部令第12号)和1994年1月12日发布的《摩托车安全基准》(公安部令第15号)中与该标准规定不一致的,以该标准为准。
  对该标准中未列入的机动车型的安全检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参照标准自行规定,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备案。
  各地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报部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