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京区委员会印发《关于提高党员[*{a}*]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国科学院京区委员会、京区备单位党委、院机关党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觉的十五大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现将《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科学院京区委员会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
为加强京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建设,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遵照中央[1990]7号文件及中组发[1997]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京区的实际情况,现对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解决领导班子自身矛盾的一项重要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是加强党内监督、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的有效途径。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利于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增强团结,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因此,各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地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具体规定
1.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2.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在7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翌年的一月底前召开;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经京区党委组织部同意。
3.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会议议题,应提前7天报告京区党委组织部,以便派人参加。报告内容有:具体开会时间、地点,主要议题。
4.民主生活会会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主要存在在的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如果上级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则按上级要求的召开。
(2)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3)委托党办、纪检、人事等部门或职代会的同志,采取多种形式、以不同渠道广泛地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达给出席会议的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5.做好民主生活会的记录工作。主要内容有:会议主题,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应到会人的出席人员姓名,缺席人员姓名及缺席原因;列席人员姓名;上级部门参加会议人员的姓名;会议主持人及记录人姓名;会议中的发言人及发言的主要内容。
6.觉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是否要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可根据实际需要和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会议人员在会上可以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7.对因故缺席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8.民主生活会后要将会议的基本情况、检查出来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情况、整改措施,及时上报。必要时要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一般在会后15日内,向京区党委组织部门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原始记录(复印件)。有关廉政方面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同时报送京区纪委。
三、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要求
觉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不同于一般的工作会、总结会,按照“三严”(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四自”(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围绕学习、工作、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汇报思想状况、进行对照检查.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研究工作的会议,不能回避矛盾,要联系实际。每次会议应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
首先,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个领导成员都要以对党的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不能避重就轻、就事论事,要打破情面,相互批评,讲党性,讲原则,克服好人主义。要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被批评的同志要欢迎别人提出意见,并虚心听取,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对群众意见较多的问题,特别是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不能回避,要如实说明,自查自纠。 其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一个一个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要明确具体,责任到人。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视情况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群众的监督.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后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问题解决得不好或没有解决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四、关于民主生活会召集人的职务
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召集和主持,主要有以下职责:
1.会前根据上级党组织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同其他领导成员交心通气,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对领导班子基本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
2.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勇于承担工作中失误的领导责任,诚心鼓励大家对自己提出批评意见。
3.会议结束后,对民主生活会情况作出评价和总结,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4.对班子成员存在违纪问题,本人不自查的,主要负责同志了解情况不提出,又不批评的,要追究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五、关于对基层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
京区党委领导成员每年至少参加2-3次基层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有计划地派京区党委、京区纪委的人员到基层单位参加民主生活会,并做为一项制度认真检查落实。下派人员要将所里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向京区党委和京区纪委汇报,以便掌握情况,加大监督力度。
京区党委组织部要坚持民主生活会通报制度,对民主生活会开得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和总结;对走过场的,经有关领导批准,可责令其重新召开;对无故不召开、未经京区党委同意延期召开或开得不好的单位和主题、主要负责人,将以通报的方式提出批评,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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