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煤公司、伊敏煤电公司:
  部决定1998年继续对原煤产量和库存量实行“双控制”。根据市场需求和各地区、各单位实际情况,1998年全国原煤生产总量控制在13亿吨、库存煤量控制在6000万吨的范围内。(具体指标见附表)
  请你单位按上述“双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认真落实。并于1998年2月15日以前将分解计划(按附表格式填写)和实施措施一式两份报部生产协调司,一份报规划发展司。
  附件1:1998年原煤产量及库存量计划表
  附件2:1998年全省各类煤矿“双控制”计划表
  附件1:1998年原煤产量与库存量控制计划表
(见右侧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