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设银行规章制度的规范管理和贯彻实施,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及其对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制约和指导作用,总行在1993年规章清理及近年来总行有关业务部门自行进行的规章清理的基础上,对建设银行自成立以来至1996年间(主要是1980年至1996年间)颁发的各类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逐一甄别鉴定,确认失效的规章249件,需要废止的规章227件。现将失效和废止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此次公布的失效或废止的规章除在其他现行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失效或废止日期外,其余均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执行。自1997年起,总行将每隔3年对全行性规章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使规章清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各行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转发所属,贯彻执行,并对照本通知公布的失效、废止规章目录,对本行制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附录一:中国建设银行失效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见右侧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