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外经贸部《关于1998年加拿大取消部分服装品类纺织品配额的通知》(〔1998〕外经贸管纺函字第17号)正文转发你关,请认真执行。鉴于该文附件目录中商品编码存在严重差错,无法执行,此次不随文转发,待协商规范后再发。对申报向加拿大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纺织品目前实行现场人工控制,以文件规定为准。
  今后,为不影响出口通关速度,对外经贸部发布有关被动配额纺织品管理的文件或调整被动配额纺织品管理商品目录,海关将先转发文件,后维护目录(编码)。现场监管以文件为准,计算机提示仅供参考。
  附件:外经贸部关于1998年加拿大取消部分服装品类纺织品配额的通知
  (〔1998〕外经贸管纺函字第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1998年1月19日)
  海关总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有关部委直属公司,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
  近日加拿大政府照会我方,自1998年1月1日起加拿大取消部分服装品种的纺织品配额限制,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加方取消配额限制的服装品种:
  1.1类“风雨衣”
  2.3/4A类“套装”项下的女、女童、儿童西装套装、套装
  3.4B类“女裙”项下的莎丽服
  4.7/8A及其分限7/8B类“男、女针织、梭织衬衫、文化衫”项下的儿童针织、梭织衬衫,女、女童针织衬衫
  5.14类“婴儿装”项下的婴儿滑雪装,外衣和夹克所涉及具体税则号见附件。
  二、上述品种服装取消配额限制后,对加出口不再出具纺织品许可证。但加政府对其进口商仍保留进口许可证。
  三、上述类别项下其他服装品种及原1类的子类别1A和1B仍受纺织品配额限制,对加出口需出具纺织品许可证,并通过纺织品许可证电子核查系统进行许可证数据核查。
  四、鉴于1类为取消配额限制类别,请部EDI中心相应修改参数盘并下发各签证机关。
  请各签证机关尽快将上述事项通知有关企业。请海关按此通知内容进行监管。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