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劳部发[1997]120号)精神,结合各地申请承担开发各工种试题库的实际情况,通过1998年4月16日至17日国家题库地方分库布局方案论证会上的民主投票竞争,并经国家题库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北京市劳动局等18个单位为首批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地方分库开发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担国家题库地方分库开发单位,要严格按照题库开发有关要求,成立题库开发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开发方案,确定专人负责,为开发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开发工作中应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统一技术要求,确保开发质量。
  三、国家题库地方分库开发工作应于1998年12月底完成,并通过初步验收;1999年1月至5月份试运行;1999年6月份通过正式验收,并在全国范围内正式运行。
  附件:首批国家题库地方分库开发单位及其承担开发的题库工种(见右侧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