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贵州省物价局: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人血白蛋白厂、销价格的请示》(皖价工字[1998]373号)和贵州省物价局《关于机采血浆生产的人血白蛋白价格的请示》(黔价工农字[1999]49号)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安徽省绿十字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规格为每瓶5克和10克)和贵阳黔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规格为每瓶2克、5克和10克)生产的机采人血白蛋白价格为:(一)每瓶2克的含税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分别为73元、87.6元和96.3元;(二)每瓶5克的含税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分别为175元、210元和231元;(三)每瓶10克的含税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分别为340元、408元和448元。
  二、上述价格自1999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