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交流中心:
  你会《关于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交流中心申请收费项目核定的请示》(科协发组字[1998]339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中国科协科技人才交流中心为独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人才交流服务工作,应根据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按照本文附表中所列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未列入的接收毕业生咨询服务费、人才培训、智力开发、成果转让、人才测评和咨询、举办人才交流会、国际交流咨询服务等各项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二、你中心应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服务规程和收费行为,自觉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以上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