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第四届专家组有关专家的意见,经研究决定,批准复旦大学等11个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见附件)。
  请你们加强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领导,建立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博士后工作的有关规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附件:
  
  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在单位名单(见右侧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