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定克拉维酸钾羟氨苄青霉素片等药品价格的请示》(浙价工[1998]550号)、《关于要求审批注射用硫酸依替米星冻干粉针等药品价格的请示》(浙价工[1999]54号)和《关于要求核定多索茶碱片药品价格的请示》(浙价工[1999]16号)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现行药品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核定下列新药价格:
  (一)浙江爱大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国家一类新化学药品硫酸依替米星冻干粉针(商品名爱大),规格为每瓶50毫克,含税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分别为34.87元、41.84元和48.10元;规格为每瓶100毫克,含税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分别为57.68元、69.22元和79.60元。
  (二)浙江昂利康制药厂生产的国家二类新化学药品多索茶碱,规格为每盒0.2克×10片,含税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分别为18.95元、22.56元和25.90元;规格为0.3克×10片,含税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分别为26.91元、32.02元和36.80元。
  (三)浙江瑞邦大药厂研制生产的国家四类新化学药品辛伐他汀,规格为每盒5毫克×10片,含税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分别为26.56元、31.61元和36.30元。
  (四)浙江嘉兴药业公司生产的四类新药盐酸林可霉素口服溶液,规格为每盒0.5克×10毫升×6支,含税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分别为8.78元、10.53元和12.1元;规格为5克×100毫升,含税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分别为9.85元、11.82元和13.60元。
  上述药品的具体价格详见附表。
  二、你省杭州天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羟氨苄青霉素钠/克拉维酸钾新规格品的价格,由你局按我委已制定价格的同一品种同一剂型的代表规格品保持合理比价的原则核定,报我委(价格司)备案。
  三、上述价格自1999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