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了做好《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我部对现行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 障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见右侧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