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储蓄柜(所)达标升级试行办法》的通知
交通银行各分、支行:
现将《交通银行储蓄柜(所)达标升级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希望各行据此做好未达标网点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创造条件,推动达标网点升级。明年,在各行进一步开展达标升级活动的基础上,总行将根据《办法》,在全行开展储蓄柜(所)达标升级的认定工作。
附:一、交通银行储蓄柜(所)达标升级试行办法
附:二、储蓄柜(所)达标升级考核标准
附:三、交通银行储蓄柜(所)达标升级工作计划和“试行办法”、“考核标准”的有关说明
附一:交通银行储蓄柜(所)达标升级试行办法
一、为贯彻“一流的服务质量,一流的工作效率,一流的银行信誉”的办行宗旨,坚持储蓄业务集约化经营的方向,强化储蓄柜(所)的管理,逐步实现储蓄柜(所)高产优质,管理科学化,经营规范化,促进我行储蓄业务积极、稳健、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交通银行储蓄柜(所)的达标升级活动以储蓄柜(所)为考核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分极考核”的原则,在总行的领导下实施。
三、成立有分管行长牵头,由储蓄、工会、人教、电脑、财会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分管行长任组长,在储蓄部门设办公室负责检查、验收、协调等工作。
四、储蓄柜(所)的达标升级考核内容分七个方面:
(一)政策和任务;
(二)机构和所容所貌;
(三)人员素质;
(四)核算管理;
(五)营销管理;
(六)服务管理;
(七)安全保卫。(考核标准见附件)
五、储蓄柜(所)达标升级分为:
★级柜(所);
★★★级柜(所);
★★★★★级柜(所)等三个等级。
六、储蓄柜(所)各等级的基本要求:
★级:能贯彻国家的储蓄政策、原则,执行金融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基本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按规定组织储蓄业务的核算,按总行颁发的内部岗位分级授权制度,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开展服务和储蓄宣传活动,安全营运;营业厅明亮整洁,所内职工持有上岗证;储蓄业务实行电算化。
★★★级:在★级的基础上,严格贯彻国家的储蓄政策、原则,认真执行金融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较好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按规定组织储蓄业务的核算,按总行规定的内部岗位分级授权规范制度,结合本柜(所)实际形成有效的风险控制、防范机制,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树立营销意识,服务宣传有特色;营业厅内外设施体现交行形象;所内职工持有上岗证;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到规范营运,存款余额在2000万元以上。
★★★★★级:在★★★级基础上创造出有一定推广价值的管理经验,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且存款结构合理;有较强的营销意识,服务手段有创新,办理的储蓄品种齐全,开办信用卡和代理业务;外装饰符合交行统一标识,营业厅宽敞明亮,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存款余额在5000万以上。
七、储蓄柜(所)升级达标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按照本办法考核、评定。
考核采用千分制计分,599分以下为未达标柜(所);考核达到600—799分的为★级柜(所);达到800—899分的为★★★级柜(所);达到900分以上的为★★★★★级柜(所)。
八、申报验收前由储蓄柜(所)按照本办法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合格后提出申请验收报告,由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连续两次检查不达标的柜(所)应限期整改直至撤并。
九、等级考核权限。
★级柜(所):由储蓄柜(所)申报,市内支行(含分行营业部)、跨地区办事处推荐,分支行组织考核确认并颁发证书。如上级行发现有不符合达标标准的柜(所),拥有否决权。
★★★级柜(所):辖属行由分支行集中储蓄柜(所)的申报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推荐,管辖、直属分行组织考核确认,并颁发证书,报总行备案;管辖、直属分行集中本行储蓄柜(所)的申报材料,组织考核确认,并颁发证书,报总行备案,总行适时组织抽查。★★★级柜(所)证书由总行统一样式,各管辖、直属分行印制。
★★★★★级柜(所):由管辖、直属分行集中申报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推荐,总行组织考核确认,并颁发证书。
十、各管辖、直属分行应制定储蓄柜(所)的达标工作规划,将储蓄柜(所)的达标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总行应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各项基础工作。
十一、被查储蓄柜(所)应如实提供必要资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申请资格。
十二、考核验收中应结合储蓄柜(所)提供的资料,深入到储蓄柜(所),听取储户反映,工作需全面严格;有关会计核算部分的考核应以会计资料为主,抽查的会计凭证不得少于10天(选择日期在考核期中应分布均衡),检查规定设立的登记簿、记录簿;考核验收工作完成后,应出具验收报告,其主要内容:
(一)考核计分的详细材料,包括考核项目计分及主要依据;
(二)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三)在达标工作中的突出成绩、事迹及有推广价值的经验;
(四)被考核储蓄柜(所)对验收情况的确认签字;
(五)考核验收结论及推荐意见;
(六)考核验收小组负责人签字及被考核行签章。
经考核确认的达标、上等级储蓄柜(所),由批准单位核发相应的等级证书。
十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达标:
1.营业面积小于40平方米;
2.储蓄柜(所)专职人员少于4人(其中行编职工少于3人);
3.建所两年以上储蓄存款余额少于600万元;
4.柜员制所无监控设施;
5.发生经济案件、一万元(含)以上的差错事故或被上级行(地方)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介曝光;
6.没有连接与公安机构联网报警系统;
7.储蓄柜(所)主任非本行在编职工;
8.没有使用电脑处理储蓄业务;
9.违反“交通银行基层营业机构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9]34号)中第九条的规定。
十四、本办法由总行制定、解释、修改。
附二:储蓄柜(所)达标升级考核标准(见右侧附表)
附三:交通银行储蓄柜(所)达标升级工作计划和“试行办法”、“考核标准”的有关说明
一、储蓄柜(所)达标升级的总体计划
为了加强交通银行储蓄柜(所)管理,坚持储蓄业务集约化经营的方向,逐步实现储蓄柜(所)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参照我行会计达标升级的办法、考核标准及郑州、南京、哈尔滨等分行的经验,按照国家的储蓄政策,原则和有关法规,《交通银行储蓄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拟订了《交通银行储蓄柜(所)达标升级试行办法》。
开展储蓄柜(所)达标升级工作的主要目的,一是加强储蓄柜(所)的基础管理,通过管理促进和保证创办优质高产的储蓄网点,体现“一流的服务质量,一流的工作效率,一流的银行信誉”;一是对储蓄网点加强检查和总结表扬先进,发现不足和隐患,防范金融风险。
储蓄柜(所)达标升级是一项综合性工作,要求高,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整个过程包括制定办法,组织学习,自查申报,考核复审,抽查确认,核发证书。时间跨度长,工作难度大,需精心组织。
二、储蓄柜(所)达标升级试行办法和考核标准中几个问题的说明
1.《试行办法》中的几个问题
1〕第八条“申报验收前由储蓄柜(所)按照《办法》,《标准》精心自查,自查一般提前3个月,以不影响申报工作。
2〕有第十三条情况之一者,一律不给予达标、升级。但也应加强管理,根据《考核标准》开展全面自查、检查。
2.“考核标准”中的几个问题
1〕“人员素质”第二条“储蓄业务人员需取得上岗证书”指储蓄人员应按《交通银行储蓄业务人员上岗证书管理办法》(交银办[1999]244号)的规定,通过考核,取得上岗证书。
2〕“营销管理”中“基本掌握邻近其他储蓄机构状况”指了解柜(所)附近有哪些行的储蓄机构,这些储蓄机构的储蓄品种、服务措施、柜面形式等。
3〕“营销管理”中“应办理中间、代理”业务指办理代理收费、代发工资等业务。
4〕“服务管理”第四条“储蓄人员严格遵守《交行员工行为规范》,柜面服务“五个一样”、“七个不准”指《关于试行〈交通银行员工行为规范〉的通知》(交银发〈1995〉250号),“五个一样”指存款取款一样热情;大额小额一样欢迎;主币辅币一样受理;忙时闲时一样认真;生人熟人一样亲切,“七个不准”指不准擅离岗位办私事;不准临柜吸烟、吃零食或酒后上岗;不准串岗、聊天和在岗上看书看报;不准怠慢、顶撞或刁难客户;不准议论客户;不准以职谋私;不准以任何理由拒办应该办的业务。
5〕扣分最多不超过本条标准分,如“机构、所容所貌”的第四条中各点扣分合计不高于30分。
3.关于加分标准
为鼓励先进,获全国(总行)荣誉称号的集体加100分;省(部)级的集体加50分;地(市)级荣誉称号的集体加20分;多次获奖以高的一次加分,不累计。获全国(总行)荣誉称号的个人加50分;获省(部)级的个人加25分;获地(市)级荣誉称号的个人加10分;多次获奖以高的一次加分,不累计。集体和个人加分可各以高的一次累加。
4.关于表式使用
申报单位填写:评分表(自评),申报表;
考核、确认行填写:评分表、验收表、达标升级情况表。
5.关于柜员制的考核
我行部分储蓄柜(所)已实行柜员制,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规定:建立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9道监控防线,属于单人处理业务的,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因此,实行柜员制必须要有严格的事后监督检查和授权操作制度。
6.做好储蓄柜(所)达标升级工作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1〕全面。凡交通银行自办储蓄机构均须参加达标升级。
2〕扎实。各级行应有专人负责储蓄柜(所)达标升级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自查、申报或对下级行的考评;制定全面详细的工作计划,使储蓄柜(所)达标升级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各级行必须从严掌握考核标准,认真负责,不断总结,不断提高。及时推广经验;对不足之处要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改正,不可隐瞒,注意保存和积累考核评分资料。
3〕正确处理鼓励与发展的关系,强化管理要服务于发展,要注意发掘强化管理促进发展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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