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外经贸委(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鼓励扩大外贸出口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1号)有关规定,现将《加工贸易进口限制类商品目录》(第二批)下发你们,自1999年10月1日起按有关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转”。10月1日前已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且2000年1月1日前在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仍按原规定执行至合同完毕,对经批准延期的合同,延长期限不超过半年,申请第二次延期的由海关对尚未加工出口的料件征收应征税款等额的台帐保证金。各地海关对10月1日前已批准的加工贸易合同要抓紧办理备案手续。
    
  附件:加工贸易进口限制类商品目录(第二批)
   商品大类     商品名称         商品税号
  1、食糖
        甘蔗原糖,未加香料或着色剂  17011100
        甜菜原糖,未加香料或着色剂  17011200
        砂   糖          17019910
        绵 白 糖          17019920
  2、植物油(未经化学改性)
        初榨的豆油          15071000
        其他豆油及其分离品      15079000
        初榨的花生油         15081000
        其他花生油及其分离品     15089000
        初榨的棕榈油         15111000
        其他棕榈油及其分离品     15119000
        初榨的葵花油或红花油     15121100
       初榨的棉子油,不论是否去除棉子酚15122100
        其他棉子油及其分离品     15122900
        初榨的菜子油         15141010
        初榨的芥子油         15141090
        其他菜子油或芥子油及其分离品 15149000
        初榨的玉米油         15152100
        芝麻油及其分离品       15155000
  3、天然橡胶
        天然胶乳,不论是否预硫化   40011000
        烟胶片            40012100
        技术分类天然橡胶(TSNR) 40012200
        其他形状的天然橡胶      40012900
  4、羊 毛
        未梳含脂剪羊毛        51011100
        其他未梳含脂羊毛       51011900
        未梳脱脂剪羊毛,未碳化    51012100
        其他未梳脱脂羊毛,未碳化   51012900
        未梳碳化羊毛         51013000
        羊毛落毛           51031010
        粗梳羊毛           51051000
        精梳羊毛片毛         51052100
        羊毛条及其他精梳羊毛     5105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