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银监发[2011]1号),本文件自2011.01.05日起不再适用。
  为扩大利用外资,增强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人融资能力,促进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稳步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人新增资本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重要问题,请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