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杭州、济南、武汉、广州、西安、成都、珠海、汕头市外经贸委(厅、局),各进出口商会,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现将《关于今后三年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广交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意见》的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落实工作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有关实施细则。
  在落实《意见》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地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及时沟通和衔接。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我部(发展司)联系。
  附件:关于今后三年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广交会的若干意见
  一、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改革的目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努力把广交会办成既保持全国性、综合性的传统特色,又能够不断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现代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形势,将现场看样交易与电子网络交易相结合,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高档次、高水平的现代化的出口商品交易中心。
  改革的原则:
  (一)展示我国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发挥对调整和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根据我国产业、产品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调整的要求来确定参展商品。
  (二)体现经营主体多元化,不断优化参展企业。
  (三)继续加强成交功能,进一步强化信息功能。
  (四)继续按照“省市组团、商会组馆、馆团结合、行业布展”的组展方式,坚持以“五个优化”(优化参展企业结构、优化参展商品结构、优化服务体系、优化展馆条件和服务设施、优化交易秩序)为奋斗目标和发展方向,全面提高办展水平,增强广交会的活力。
  二、改革的内容和措施
  (一)加大力度继续优化参展商品结构。
  1、重点扩大信息产品、家用电器的参展规模,逐步扩大生物技术产品、医疗设备、新型材料及制品、仪器设备及其它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的参展规模。按照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的要求,适时调整展区设置。
  2、继续大力扶持名牌出口商品参展。对列入外经贸部“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名单的,按保证性摊位安排参展,并在摊位数量和位置上优先安排。鼓励和支持企业集中展示同一品牌的相关系列产品。
  3、根据不同展区、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一批重点商品和优秀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压缩同类一般性产品的参股规模。
  4、继续压缩不需看样成交或主要不在广交会上成交的传统商品的参展面积。
  5、进一步压缩低附加值的参展商品的摊位。
  (二)按照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的要求,建立新的摊位分配机制,不断优化参展主体。
  1、摊位分配要面向多元化的经营主体,选择*3秀的、最有信誉的企业参展,打破参展资格终身制。
  2、继续压缩行政分配摊位所占比例,扩大招展摊位、保证性摊位的比例。
  3、对重点支持的行业及产品,优先安排优秀的、有实力的、信誉好的企业参展。
  4、推动已在华投资设厂的大型跨国公司、企业参展。
  (三)积极运用现代电子商务技术手段,全面提高广交会的组展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广交会摊位分配的网上管理(从摊位设置到摊位分配的全过程),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尽快实现参展企业申请、证件管理等各项工作的网络化管理。
  (四)进一步完善广交会的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办会水平。
  1、规范展馆内摊位布局。展馆过道、仓库等不宜设摊位的地段适当调整摊位,恢复和增加服务设施,改善洽谈环境。
  2、加大展馆通讯网络的投资,力争基本实现每个摊位均能拨号上网。
  3、充分利用现有场地,进行适当改造,努力扩大广交会的摊位规模。
  4、改革开幕式或开幕酒会等活动的传统举办模式,不断赋予其新内容,为广交会增添新活力。
  (五)进一步优化交易秩序,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1、进一步发挥进出口商会和交易团对参展企业及人员的协调、管理作用,建立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
  2、进一步发挥工商、专利、版权部门的作用,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参照国际展览会的惯例和作法,一旦发生纠纷,立即将有纠纷的展品清除出广交会。
  3、对倒卖摊位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广交会参展资格二年,并数倍扣罚所在交易团分配摊位数。
  4、对参展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将多次或严重违规的企业列入广交会“黑名单”,永久取消其参展资格。
  (六)进一步强化广交会信息功能,将传统的看样成交与现代化的电子交易相结合,不断丰富成交手段。
  1、进一步完善广交会电子网络技术手段和设施,在重点展区和主要楼层分别设置电子服务设施,为参展企业及到会客商提供电子交易服务。
  2、继续办好广交会网站和在线广交会,不断强化其功能,充实其信息量,为未能进入广交会的企业及未到会客商提供更广泛的交易机会。
  3、结合广交会的特点,不断提高广交会期间所办各类研讨会、报告会、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等的水平,使其形式和内容更加贴近参展企业和参展人员及到会客商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