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有关部门,各有关人民团体,企业集团、总公司:
  根据国家对今年工资增长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我部审核并确定了部分中央管理的企业2000年工资总额计划(见附表),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制定企业工资年度增长计划时,综合考虑了企业经济效益情况、行业特点及工资水平等因素,酌情核增了工资水平。对部分工资水平和增速偏高的部门、企业予以适度从紧控制。
  请你们严格执行《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制度,凡工资性收入,应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纳入工资总额统计。请尽快将工资总额计划分解落实到所属企业,并将计划的分解情况于计划下达后一个月报送我部。
  部分中央直属企业2000年工资总额计划(见右侧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