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计委、物价局,华北电力集团公司:
  河北省物价局报来《关于张家口发电厂6号机组上网电价的请示》(冀价工字[2000]41号)收悉。经研究,核定张家口发电厂二期工程6、7、8号机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79元(含税),与京津唐电网销售电价调整一并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