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光明工程”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规范眼镜行业,治理整顿眼镜市场,打击生产、经销假冒伪劣眼镜产品违法行为,提高眼镜质量及眼镜行业服务的整体水平,让人们配戴放心眼镜,我局决定在全国开展“光明工程”活动,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国眼镜质量的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大中城市国家抽查配装眼镜的合格率达90%以上。各省(区、市)局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尽早组织实施。
附件:“光明工程”计划实施方案
一、目标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对眼镜行业进行综合治理,规范眼镜市场秩序,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国眼镜质量的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大中城市国家抽查配装眼镜的合格率达90%以上。
二、主要措施
1.引导眼镜镜片、装成眼镜的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围绕严重执行标准、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和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等,引导企业不断改进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能力。
2.加大对装成眼镜、定配眼镜及接触镜产品的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力度。国家局已将眼镜列入“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进行跟踪抽查。对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要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眼镜生产、验光及配镜企业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依法严格实施强制检定,提高眼镜生产企业、验光和配镜经营企业检测眼镜所必备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合格率,确保计量器具在合格状态。
4.验光、配镜及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与劳动等部门配合,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对眼镜验光、配镜及从业人员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严格规范眼镜计量、质量公正机构。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眼镜计量和质检公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推动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有效服务。
6.加强舆论宣传与眼镜知识的普及,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光明工程”成为广大消费者共同关心的社会活动。
三、具体要求
1.实施“光明工程”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必须充分重视。各省(区、市)局要加强领导,组织落实,明确职能。要尽快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光明工程”的实施计划。要认真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眼镜生产、经营的指导性文件的规定(另发文),做好本地区眼镜行业的治理整顿工作。
2.2000~2002年,每年各省级局在本辖区范围内对定配眼镜、装成眼镜及接触镜的生产、经营企业组织一次眼镜产品的计量光学指标及检测眼镜所必备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抓住生产和销售伪劣眼镜的重点地区,集中开展打假活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眼镜的违法行为。
3.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抓住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煤体大力宣传“光明工程”的目的和意义,推动“光明工程”计划的顺利实施。集中开展让大中小学生戴上放心眼镜活动。组织技术机构的眼镜检测人员、眼镜店技术人员走进校园,开展举办专题讲座,免费检测、义务咨询等活动。
4.利用电话和互联网建立投诉热线,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处理眼镜质量纠纷,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5.各省(区、市)局可结合当地具体情况与劳动等部门协调配合,认真抓好眼镜行业各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统一教材,培养师资,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培训考核工作,切实保证培训考核的质量。
“光明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共同努力,同时也离不开其他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充分发挥自身和有关部门的优势,共同努力,抓出实效,确保“光明工程”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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