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物价局:
  根据现行药品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审定的白芍总甙胶囊等7种中管国产药品的零售价格表印发你们(详件附表),请按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中未列的其它规格药品价格,暂由产地省级物价部门按照与表列代表规格品保持合理比价的原则于2000年11月10日前核定,并报我委(价格司)备案。
  二、附表规定的价格自2000年10月25日起执行。
  附:白芍总甙胶囊等部分中管国产药品零售价格表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