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院属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科学院分院(地区)分析测试中心大型仪器考核及表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院综合计划局。
  2000年10月27日
  中国科学院分院(地区)分析测试中心大型仪器考核及表彰暂行办法
  *9条 依据《中国科学院分院(地区)分析测试中心暂行管理办法》,为加强大型仪器对科研工作的技术支撑能力,促进大型仪器资源共享,提高大型仪器的利用率,激励先进,促进出成果和出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加入中国科学院分院(地区)分析测试中心的大型仪器,单台件账面价原值在100万元人民币或10万美元(含100万元人民币或10万美元)以上的,必须参加年度考核。第三条 在考核的基础上奖励优秀机组。对运行绩效较差的大型仪器分院(地区)分析测试中心要及时进行调整。
  第四条 大型仪器的考核,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一)机时利用率
  机时利用率=实际使用总机时/标准机时(1400小时)×100%
  1.标准机时
  标准机时(1400小时)的计算方法是:每天8小时工作制(扣除预热、清理等自然需要的辅助工作时间1.5小时)按6.5小时的实际使用时间计,全年实际使用时间按215天(每年365天,扣除 仪器定期检修35天和法定节假日115天)计。即:
  标准机时=6.5小时/天×215天=1398小时≈1400小时
  2.实际使用总机时
  实际使用总机时=所内机时+所外机时
  所内机时是:研究所内的科研工作使用大型仪器的年度实际使用机时。
  所外机时是:在满足所内科研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受所外其他单位的委托,使用大型仪器的年度实际使用机时(含院外机时)。
  (二)协作共用率
  协作共用率=所外机时/实际使用总机时×100%
  (三)功能利用率
  功能利用率=使用的功能/配置的功能×100%
  配置的功能是:大型仪器配置的几种功能。
  使用的功能是:大型仪器已使用了几种功能。
  (四)样品数
  样品数=所内样品数+所外样品数
  所内样品数是:研究所内的科研工作使用大型仪器的年度样品数。
  所外样品数是:在满足所内科研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受所外其他单位的委托,使用大型仪器的年度样品数(含院外样品数)。
  (五)技术服务总收入
  技术服务总收入=所内收入+所外收入
  所内收入是:使用大型仪器,对研究所内技术服务的毛收入金额。
  所外收入是:在满足所内单位科研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使用大型仪器对所外技术服务取得的毛收入金额(含院外收入)。
  (六)大型仪器的使用工作,对哪些科技项目做出了贡献。
  (七)大型仪器升级改造、功能开发的研制情况。
  (八)标准、计量检定规程的制修订和分析测试方法的研究情况。
  (九)责任事故
  如有责任事故发生,在考核中应实事求是地说明责任事故的轻重程度和经济损失的估算金额及处理情况。
  (十)工作制度
  岗位责任制、大型仪器管理制度、标准物质管理制度、量值溯源与校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原始记录与检测报告管理制度、事故分析报告制度、质量申诉制度、技术档案与资料管理制度、用户服务与保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等实际需要的工作制度是否健全。
  第五条 优秀机组的事迹材料要说明:在考核年度内,如何促进大型仪器资源共享;如何充分利用大型仪器;如何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如何保证质量;在大型仪器的使用工作中曾对哪些方面(是指考核年度内院内外各有关单位的获奖、成果、专利、论文、论著等)做出过贡献 .
  第六条 考评程序
  (一)考核年度定为年内的1月至12月。
  (二)凡列入考核的大型仪器,由机组负责人总结年度工作,填写《中国科学院分院(地区)分析测试中心大型仪器考核表》。
  (三)研究所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大型仪器年度考核工作。对机组填写的《中国科学院分院(地区)分析测试中心大型仪器考核表》要认真核实并进行汇总,填写《中国科学院分院(地区)分析测试中心二00×年度大型仪器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在考核的基础上,向分院(地区)分析中心推荐本单位的优秀机组。于每年1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分院(地区)分析测试中心。
  (四)分院(地区)分析测试中心负责组织该中心的大型仪器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审核汇总考核情况,填写《中国科学院分院(地区)分析测试中心二00×年度大型仪器考核情况汇总表(二)》。选出分院(地区)分析测试中心表彰的优秀机组。向院综合计划局推荐优秀机组。于每年2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院综合计划局。
  (五)院综合计划局负责组织全院的分院(地区)分析测试中心大型仪器年度考核工作,选出院表彰的优秀机组,汇总全院的分院(地区)分析测试中心考核情况。
  第七条 分院(地区)分析测试中心要向院综合计划局报送下列材料。
  (一)考核年度内,分院(地区)分析测试中心大型仪器使用与管理的工作总结。
  (二)凡单台件账面价原值在200万元人民币或20万美元(含200万元人民币或20万美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要报送一份《中国科学院分院(地区)分析测试中心大型仪器考核表》。
  (三)《中国科学院分院(地区)分析测试中心二00×年度大型仪器考核情况汇总表(一)》。
  (四)《中国科学院分院(地区)分析测试中心二00×年度大型仪器考核情况汇总表(二)》。
  (五)向院推荐的优秀机组事迹材料(包括大型仪器考核表)、《中国科学院分院(地区)分析测 试中心二00×年度优秀机组申报表》。
  第八条 表彰与奖励
  (一)分院(地区)分析测试中心表彰的优秀机组,颁发有分院印章的奖状或证书,奖金由分院 (地区)分析测试中心的“分析测试奖励基金”中支出。
  (二)院表彰的优秀机组,颁发有院综合计划局印章的奖状或证书。
  第九条 本办法由院综合计划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