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为推进企业博士后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批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等11个开发区(见附表)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同意园区内的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等43个企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博士后工作。
  在高新技术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选择一些经济实力强、科研条件较好的高新技术企业,依托高新技术项目,与博士后流动站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是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有效形式,对高新技术项目的研究与开发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各地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批准设站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博士后工作的指导,严格把握质量,坚持稳步发展、逐步扩大的原则,切实抓好在园区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各项具体工作,促进当地经济和科技的发展。
  
附表:
  
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11个开发区及下属43个企业(见右侧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