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各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
  为了适应经济、科技和教育发展需要,加快人才结构调整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速技术创新,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和国防建设,支持西部大开发,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专家组评审,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研究决定,新设北京师范大学理论经济学等14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设站单位接此通知后,即可按照博士后工作的有关规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2001年度国家资助招收博士后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另行发文通知,各设站单位可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各设站单位要加强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的管理,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博士后工作管理细则。
  三、各设站单位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要经过多人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以确保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质量。
  希望各设站单位充分发挥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作用,积极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工作,为推动我国博士后事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
  新设14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名单(一级学科)(见右侧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