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为改进价格管理工作,减少行政审批,经报请国务院批准,自3月份起我委不再公布国内原油基准价,改由石油、石化集团公司按照现行原则办法自行计算、确认,原油价格贴水仍由两公司根据我委印发的《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计电〔1998〕52号)中的原则协商确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