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国际收支处,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国际收支处:
  对于国际收支间接申报工作而言,国际收支交易编码的准确与否是决定国际收支统计质量的关键。前一段时间,各分局都组织力量对交易编码填制的准确性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的纠正。在这次核查工作中,各分局不仅发现了一些过去存在的疏漏,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其中,深圳分局对于“1960”项下的申报情况进行了深入的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可能出现混淆的项目进行了总结,并以发文的形式要求辖内的外汇指定银行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加以纠正和重视。深圳分局的做法有利于切实提高国际收支统计质量,值得提倡。现将深圳分局《关于准确申报国际收支交易编码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分局根据本地情况,进一步规范国际收支交易编码的填报,同时注意在工作中主动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切实提高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关于准确申报国际收支交易编码的通知
  深外管〔2001〕32号
  市各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2000年深圳市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汇总数据,国际收支交易编码1960——“服务项下其他项中的其他项”的收支金额占服务贸易收支总额的39.25%。1960项金额在服务贸易额中所占比重过大影响对深圳市国际收支状况的准确分析。我分局通过逐笔分析1960项申报单的交易附言发现,事实上大多数申报在1960项下的申报单应申报为别的国际收支项目。经重新分类修改后,真正的1960项仅占服务贸易的11.85%。
  为进一步提高2001年深圳市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数据的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行要求客户在申报1960项时,必须认真填写详细的交易附言。
  2.对2001年已录入系统并申报为1960项的涉外收入申报单(对公单位)和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应根据客户填写的交易附言和本通知所附说明逐笔区分,对交易编码申报有误的申报单要在系统中修改,并通知有关客户准确申报。
  3.申报单中出现“其他”项交易编码时,如1960、0205、4350等,各行应协助客户准确区分交易性质和选择正确的交易编码进行申报,以减少错误申报为“其他”项的申报单。
  4.出国提现作对外付款申报时,收款人国别应填写主要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国别,而不能申报为中国(156)。
  5.为第三国提供运输服务所得涉外收入一律申报为“为货物出口提供运输的收入”。
  6.各行申报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国际收支申报交易编码使用手册》的学习,在工作中遇到有关交易编码申报方面的疑问,可及时与我分局联系。
  联系人:刘建红、谢亚轩;
  联系电话:2110167、2110165。
  特此通知。
  
附表1:易混入1960项的涉外收入项目一览表(见右侧附表)
附表2:易混入1960项的非贸易对外付款项目一览表(见右侧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