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深圳市民政局:
  经研究,现将修订后的《中国福利彩票(电脑乐透型)发行规则》印发各地,请严格执行,并据此制定具体的承销细则,报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审批后认真实施。
  2001年4月17日
中国福利彩票(电脑乐透型)发行规则
*9章 总则
  *9条 根据民政部颁发的《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计算机网络技术和乐透型彩票玩法的特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福利彩票(电脑乐透型)(以下简称“电脑乐透型彩票”)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定期电视开奖。
  第三条 “电脑乐透型彩票”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中彩中心”)统一发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分别或联合承销。
  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依据本规则制定《中国福利彩票(电脑乐透型)××省承销细则》(以下简称《承销细则》),报中彩中心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电脑传统型彩票”实行自愿购买,凡购票者均被视为同意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发行
  第六条 “电脑乐透型彩票”的发行权属中彩中心,主要包括:中国福利彩票名称及标识的专有权,各地发行额度的分配和调控权,各项资金比例的确定和调整权,投注单和彩票专用纸的监制权等。
  第七条 承销机构按中彩中心“统一玩法规则、统一硬件标准、统一运行软件、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实时监控”的原则,建立电脑彩票销售系统,接受中彩中心的监控。
  第八条 承销机构在承销区域内设置投注站,并核发销售许可证。投注站可由承销机构直接管理或设立管理处管理,也可委托地市福利彩票机构管理。实行委托管理的,双方要订立委托合同。
  第三章 投注
  第九条 “电脑乐透型彩票”采用组合式玩法,即从M个数字号码中选择N个号码进行投注,一组N个号码的组合称为一注。每注金额不超过5元。
  第十条 “电脑乐透型彩票”按期销售,期号以开奖日界定,按日历年编排。不同奖池的彩票期号分别排序。
  第十一条 “电脑乐透型彩票”的投注方式可分为投注站投注和电话投注等;投注方法可分为自选号码投注和机选号码投注;当期投注和多期投注;单式投注、复式投注和基数组合投注(亦称胆拖投注)等。各地采用的具体方式方法,由承销机构提出报中彩中心批准。
  第十二条 投注站投注为有纸投注,投注号码经投注机打印为对奖凭证,交投注者保存,此对奖凭证即为“电脑乐透型彩票”;电话投注为无纸投注,投注者通过电话进行投注,投注方法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 自选号码投注即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进行投注;机选号码投注即由投注机随机产生投注号码进行投注。
  第十四条 当期投注是指只购买当期彩票;多期投注是指购买从当期起连续若干期的彩票。
  第十五条 单式投注是在M个号码中选择一组N个号码的组合为一注的单注投注;复式投注是在M个号码中选择大于N小于M个号码,将N个号码的所有组合方式均作为一组投注号码的多注投注;基数组合投注是在M个号码中选择1至(N-1)个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基数号码,再补充其他不同的号码,进行每N个号码为一组的多注投注。
  第十六条 在“电脑乐透型彩票”上可扩展为“超级乐透”玩法,一般形式是将投注号码分为两个区域,即基本号码和超级号码投注区,根据游戏规模确定投注号码(基本号码+超级号码)的取值。
  第四章 设奖
  第十七条 “电脑乐透型彩票”的设奖奖金不低于销售总额的50%,设奖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预留奖金,其中预留奖金不超过销售总额的5%。
  第十八条 “电脑乐透型彩票”的设奖分为低奖等和高奖等。低奖等采用固定设奖,高奖等采用比例设奖。当期可用奖金减去低奖等奖金后的余额为高奖等奖金。
  第十九条 “电脑乐透型彩票”设置奖池,奖池由预备基金和高等奖累积基金构成。
  第二十条 预备基金包括预留奖金、弃奖奖金,用于设置特别奖,调整奖金结构,支付因不可抗力等意外原因造成的奖金损失。
  第二十一条 高等奖累积基金包括未中出奖金和单注奖额封顶后的余额,主要用于累积头等奖奖金。在头等奖达到一定数额或连续多期未中出时,可按适当比例将头等奖累积额分配给其它高等奖使用。
  第二十二条 高奖等单注奖金*6限额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超过部分进入高等奖累积基金。特别奖单注奖金限额与高奖等单注奖金*6限额相同。
  第二十三条 当期高奖等的单注奖额在未达封顶限额时,应高于下一奖等单注奖额,数额在《承销细则》中规定,当期可用奖金不足部分由奖池基金补足。
  第二十四条 奖池余额定期向社会公布,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 开奖
  第二十五条 “电脑乐透型彩票”通过摇奖器确定中奖号码,摇奖使用中彩中心指定的专用摇奖器。
  第二十六条 “电脑乐透型彩票”中奖号码由基本号码和特别号码(或称幸运号码)组成。摇奖时先摇出基本号码,后摇出特别号码。
  第二十七条 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由电视台直播或录播。
  第二十八条 摇奖前,将当期投注的全部数据刻入不可改写的光盘。摇奖后,以光盘记录的数据为准进行开奖处理。
  第二十九条 承销机构在每期开奖后,将当期销售总额、中奖号码、各奖等中奖注数和奖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各投注站张贴开奖公告。
  第六章 中奖
  第三十条 “电脑乐透型彩票”根据投注号码与中奖号码相符个数的多少确定中奖资格。
  第三十一条 高奖等中奖者按各奖等的中奖注数均分该奖等的奖金;低奖等中奖者按各奖等的单注固定奖额获得奖金。
  第三十二条 当期每注投注号码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能兼中兼得,另行设奖的除外。
  第七章 兑奖
  第三十三条 “电脑乐透型彩票”兑奖当期有效。每期开奖后的兑奖期不得少于30天,逾期未兑奖者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奖池。
  第三十四条 中奖彩票是兑奖凭证,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第三十五条 高奖等中奖者,须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兑奖期限内到承销机构指定地点验证登记和兑奖。
  第三十六条 低奖等中奖者,在准热线条件下,持中奖彩票到原购票的投注站兑奖;在热线条件下,持中奖彩票在各投注站通兑。
  第三十七条 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
  第三十八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监督
  第三十九条 “电脑乐透型彩票”的发行销售活动,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条 “电脑乐透型彩票”的财务和纳税管理,接受国家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监督。
  第四十一条 承销机构的系统运行和销售活动,接受中彩中心的指导和监控,如有违规接受处罚。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规则由中彩中心解释、修定。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规则不符的内容,以本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