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自2001年7月10日起,对归入税则号列85299090的移动通信基站设备零件实行9%的进口关税暂定税率。
      特此公告。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9号(2004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