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年第15号--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年第15号),本文件自2010.10.26日起废止。
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商业银行境外机构的监管,促进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审慎经营、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境外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参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跨境监管的基本原则及各国通行做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商业银行境外机构监管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