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我部组织天津航道局等单位修订的《水运工程测量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J203-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9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