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王众孚局长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6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王众孚局长在会上作了《关于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的讲话。为贯彻国务院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王众孚局长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00二年七月一日
附件:关于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国家工商总局 王众孚
(2002后6月27日)
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就前一段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一简要汇报。
一、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情况
今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2月2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会同经贸、公安、卫生、税务、质检、药监等部门,全力以赴,狠抓落实,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国家工商总局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普遍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制。并于2月28日向全系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组织下,对假冒伪劣、偷税漏税和社会治安问题比较突出的各类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和“商城”、“商厦”等,彻底予以整治。
同时,国家工商总局与经贸、公安、卫生、税务、质检、药监等部门,建立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会议制度,并于6月上旬由7部委局组成6个联合检查组,对15个省、市和全国20个重点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经贸、公安、卫生、税务、质检、药监等部门也分别召开了本系统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并向系统内下发通知,对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整治方案,确定了整治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名单。全国共确定201个重点地区和504个重点市场。各地由领导挂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
一是全面清理集贸市场经营主体。经各地调查摸底和统计,全国共有集贸市场73265个。据3、4、5三个月的统计,全国共清理各类市场48520个,取缔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摊位36424个,取缔无照经营63594户,查封假冒伪劣窝点1084个。
二是组织开展集贸市场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各地以食品、农资为重点,集中开展打假专项执法行动。截止5月底,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假冒伪劣食品和农资案件24368件,查获假冒伪劣食品5047吨、种子61052吨、化肥206531吨、农药5272吨等。卫生、质检、药监等部门也分别以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计量器具、药材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多次集贸市场专项执法行动。
三是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3至5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2396件,案值5.4亿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95件、犯罪嫌疑人308人。卫生、税务质检、药监等部门也集中力量,依法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
四是坚决清除执法壁垒,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行为。山东、河北、江苏、黑龙江等地对涉嫌地方保护、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市场逐一进行排查,撤销了一批实施地方保护的“市场管理委员会”或“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各地公安机关确定了500多个重点整治的市场和一批重点案件,对抗拒执法、欺行霸市、盗抢财物和制假售假活动进行了坚决打击,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
(三)标本兼治,注重治本
各地针对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的方针,边整治,边规范,促进集贸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探索建立重要商品监管和准入制度。各地以肉类、蔬菜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措施。北京市实行了集贸市场鲜肉“场厂挂钩”制度。济南市推出了肉类市场定点销售等十项管理措施。福州市正在进行农贸市场改超市的试点工作。
二是制订修改集贸市场监管法规。国家工商总局正在组织力量,起草集贸市场规范管理的行政规章。福建、内蒙、新疆等省区结合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在积极着手修订集贸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此外,国家质检总局还颁布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三是着力建立健全集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在全面推行市场巡查制的基础上,还普遍推行了市场预警制度、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制度、市场经营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等。山东省建立了重要商品备案制等监管制度,强化了对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管。
四是实行市场主办者责任制。各地对管理不到位的市场主办者,采取警告、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关闭市场等处罚措施,使市场主办者管理意识明显提高。浙江省在农产品市场中推行了市场主办者责任制度,凡市场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市场主办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对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担心整治集贸市场影响地方经济发展;集贸市场整治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工作进展缓慢.没有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有的地方整治力度不够,重点不突出,市场周边地区制假、售假、藏假的“黑窝点”尚未全部取缔;一些集贸市场仍然存在消防和其他安全隐患。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再接再厉,狠抓落实,全面完成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指导。国家工商总局和各省级工商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进展迟缓的地方,要督促抓紧制定整改措施。经整改仍无起色的,要按照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继续突出重点,狠抓大案要案。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商品,既要抓紧市场内的监督检查,也要抓紧市场周边地区制假窝点、销假窝点、藏假窝点的查处。要通过抓住市场内的售假线索,打掉制假、藏假的源头,严惩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分子。
(三)抓好典型,推动工作。各地要注意选择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正面典型,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培育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遵纪守法、群众满意的市场,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苦力治本,建立集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建立健全日常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严格市场主体准入规定,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进一步推广“经济户口”监管和市场巡查制度,局所联动,切实加强对属地企业和辖区内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建立违法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和市场主体违法记录公示制度,加大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健全市场法律法规。国家工商总局将尽快完成《取缔无照经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报送工作。同时,还将会同有关部委局共同起草《集贸市场规范管理办法》呈报国务院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也应继续积极参与集贸市场规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继续加强与经贸、公安、卫生、税务、质检、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开展联合检查,联合办案,尤其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国家工商总局将继续派出督查组,对各地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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