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部和建设部共同制定了砌筑工等8个职业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二00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1   6-23-02-01 砌筑工 
 2   6-23-03-01 混凝土工 
 3   6-23-04-01 钢筋工 
 4   6-23-05-01 架子工 
 5   6-23-06-01 防水工 
 6   6-23-10-03 管工 
 7   6-15-03-01 手工木工 
 8   6-15-03-03 精细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