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农业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地震局、总后勤部卫生部:
  你们《关于报送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的函》(教技函[2003]33号、农科教函[2003]7号、科发函字[2003]157号、中震函[2003]51号、[2003]卫科发字45号)收悉。
  经认真审查和研究,土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等8个实验室的建设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操作性强。决定批准这8个实验室的建设计划,实验室名称、建设承担单位和单位负责人见附件。建设时间为2003年12月-2004年12月。建设计划完成后,我部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请你们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报的建设计划任务书的内容,落实有关政策和建设经费,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建设工作。
  在建设期间,实验室应进一步凝炼科学发展目标、提升科研水平,特别是在队伍组织、实验研究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要取得明显的进展,努力成为国家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附件:8个实验室名称、建设承担单位和单位负责人(见右侧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