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监办,各保险公司:
  
  为了及时掌握我国保险市场的运行状况,中国保监会决定在原有月报、季报的基础上,建立每月主要保险业务指标快报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各保险公司和各保监办每月第二个工作日将上月主要指标快报报送保监会财会部统计信息处。对影响本公司、本地区保险业务较大的事件或因素(如突发事件、影响保费收入发生明显变化的新产品等)必须进行简要分析并同时报送。
    二、主要指标:快报指标设定暂定以下项目:
    (一)当月保费收入(分产、寿险,下同)、同期比较;
    (二)累计保费收入、同期比较;
    (三)当月赔款支出、同期比较;
    (四)累计赔款支出、同期比较;
    (五)总资产、与年初比较。其中,各保监办只报送(一)~(四)项。
    三、报送方式:暂以电子邮件和电传方式报送。电子邮件地址:tongjixinxichu@circ.gov.cn;传真:010-66018879。
    四、现行报表管理办法适用于快报管理,各公司不得有迟报、瞒报等行为,否则将予以处罚。
    五、本制度自2003年6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