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国家标准,正确划归行业类别,我局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的基础上,开发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计算机查询系统,并正式启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计算机查询系统(正式版)已在国家统计局内部信息网上发布,请各级统计部门在国家统计局内部信息网统计设计管理司的网页下载使用。
  二、对查询系统中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在网上发布行业注释的变动情况,同时更新查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