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计量管理机构,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各国家专业计量站,各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量科学(测试技术)研究所(院):
  根据计量法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通过了对2003年计量授权到期的国家船舶舱容积计量站和国家原油大流量计量站成都天然气分站的复查考核。现准予换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并将计量授权单位名称、授权区域、证书编号、有效期限(见附件1)和授权项目(见附件2)予以公布。
  
附件1:(见右侧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