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人员和机构监督管理方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37号)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土地价格评估机构进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机构的推荐名单予以公告。需要进行土地评估的单位或个人,可登录国土资源部网站(www.mlr.gov.cn)查证有关机构及土地估价师的执业情况,自主择定土地评估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9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我部已取消土地评估机构资质备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再评定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等级。本公告推荐的机构,只供需要进行土地评估的单位或个人自主择定时参考。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组织不得违反清理审批权的规定,对已取得土地评估营业范围的机构再行设立其他从业许可条件。土地估价行业协会等同类组织发给其会员单位(个人)的证书仅为会员证明文件,证书中不应注有资质等级、从业范围许可等类似内容。已经注明的,也只能作为参考。
  特此公告。
  附:推荐机构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