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顺利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强化和规范安全监察人员的管理,我局于2003年9月6日-15日,在北京举办了由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人员参加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考核试点班。共有42人参加培训考核,合格39人(名单见附件),准予办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现予以公布。
 
附件:2003年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