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全面实施“人才、专利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推进我国企业技术标准工作,探索企业技术标准工作的新模式,经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共同研究,决定在"重要技术标准研究"重大专项中开展企业技术标准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技术标准试点工作将以我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为指导,建立我国技术标准"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的发展模式,提高企业技术标准工作的水平,形成若干个对推动我国技术标准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企业,以点带面,推动我国经济和科技健康发展。在专项中设立企业技术标准试点的指导思想是通过试点的典型示范作用,建立我国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和国内标准化工作、有效贯彻实施标准的新机制,树立企业重视技术标准的意识,为提高我国产品和技术的竞争力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企业试点工作按照"领导重视、条件具备、方案可行、保障有力"的原则,通过专家评审,择优选取20个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作为试点单位组织实施。
  三、企业试点申报工作采用企业自愿,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与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推荐申报的方式进行。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推荐1至3个符合试点条件的企业申报,参加评审。请各有关省市按照《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做好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的申报组织工作。
  四、申报试点的企业应按照《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申报指南》(附件1)的具体要求,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填写《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附件2)、编写《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附件3),并于2004年4月20日前寄至"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管理办公室(包括文字材料及电子版本)。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孙全胜
  电 话:010--84630942,010--84611177转2405
  传 真:010--84630942
  电子邮箱:Zxofficecnis.gov.cn
  附件:1.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申报指南
  2."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
  3."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格式)
  附件1: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申报指南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关于实施"人才、专利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精神,全面建立、引导、推动我国技术标准"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的发展模式,有效开展"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根据科技部《关于重大科技专项启动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结合"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提出的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技术标准企业试点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技术标准已成为世界各国促进贸易、发展本国产业、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在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间,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细胞,既是技术标准的实施者,也是技术标准的参与者和主导者。"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不仅成为国外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的主旋律,而且也成为技术标准发展的主流模式,并以此形成企业在管理、技术、产品、经营多方面的竞争优势。但由于我国标准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相关政策措施等方面的原因,市场尚未完全成为主导技术标准发展方向的真正动力,企业尚未成为技术标准的参与和实施主体,企业技术标准工作普遍比较落后,标准化意识比较淡漠,运用技术标准适应新经济环境的能力较弱,影响了我国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因此,有必要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典型示范,促进我国企业标准化整体水平的提高。
  "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是"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以实践我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实践"以市场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的发展模式,提高企业标准化能力为总目标,针对当前企业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选择一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大中型企业进行技术标准试点。在此基础上,选拔和造就一批具有典型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的样板企业,通过典型示范,推动和促进企业对技术标准的运用能力,提高我国技术标准的总体水平,适应国内外两个市场竞争的需要。因此,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是现阶段推进我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势在必行。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我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企业自觉实践标准化活动为最终目标,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典型示范,达到以点带面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二)目标
  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的目标如下:
  1.探索和总结企业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和运行管理机制,丰富和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标准发展模式,提高企业运用技术标准的能力;
  2.探索和总结多层次、多样式的技术标准化模式;
  3.探索运用先进技术标准提高产品质量、把握市场先机、打造知名品牌、提升产品竞争力的途径;
  4.探索和总结实施"企业联盟"标准的途径和经验;
  5.造就一批能够代表国家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企业;
  6.培养造就一批企业技术标准化优秀人才;
  7.提高企业的标准化意识,营造企业广泛参与、推广和实施技术标准的良好环境。
  三、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
  拟申报参加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的企业应围绕本企业生产、管理与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以及企业自身条件,选择下列部分内容作为试点内容进行申报。
  1.通过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建立与完善适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并在企业生产、管理和经营活动中发挥作用,取得实效;
  2.通过选用或参与制定并实施适宜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或通过参与、主导制定并实施适宜的国家标准或协会标准,或通过制定和实施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提高产品质量,把握市场先机,并实质性地提升产品的竞争力;深入分析参与上述标准化活动对本企业整体效益提高的关键因素,总结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效;
  3.通过与相关企业的合作,制定并实施适宜的企业"联盟标准",并实质性地发挥出"联盟"效率和效益;
  4.围绕企业核心技术优势,通过制定和实施适宜的技术标准,推动和促进相关产业化目标的实现;
  5.配合专项相关课题的研究,开展有关的试验验证工作;
  6.其他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试点内容;
  7.研究建立与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配套的服务体系,全面支持和配合企业技术标准试点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和总结,指导和推动试点企业有效开展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
  四、试点单位的申报和审批
  (一)申报条件
  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原则上以企业为申报单位。申报条件如下:
  1.具备较完整的企业标准化体系,包括企业标准管理体系、标准体系和运行机制;
  2.主要从事信息与通信业、农业、冶金、纺织、家电、现代服务业等;
  3.在国际或国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或潜在竞争力)和较高的市场份额,在同行业中占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
  4.在所属领域具备较高影响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在试点工作中有效地联合相关各方(如政府、其他企业、消费者等),做好相关的试点工作;
  5.试点内容清晰,目标明确;
  6.企业领导对试点工作重视、积极性高、试点实施方案切实可行,保障措施有力。试点任务完成后,企业能够真正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二)申报程序
  1.企业试点申报工作采用企业自愿,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与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推荐申报的方式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可推荐不超过3个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参加评审。
  2.被推荐的企业应认真阅读《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申报指南》(附件1),填写《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附件2),编制《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附件3),并如期上报到"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管理办公室(专项办)。
  (三)审批
  1.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各有关行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本指南的各项要求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
  2.按照"领导重视、条件具备、方案可行、保障有力"的原则,择优选拔出不同领域、不同性质的20个左右的大中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试点工作任务书。签订任务书时,各方应根据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商定具体考核指标。
  五、试点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由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共同组织,专项管理办公室(专项办)协助组织部门落实有关各项工作。如:协助部门组织落实各试点企业的评审、试点工作的检查、验收及宣传推广等工作;组织有关方面为试点企业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指导、交流、咨询和培训;组织开展试点企业技术标准人员的培训工作;研究和总结试点工作的问题和经验,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提出今后企业技术标准发展建议;完成《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成就、问题和展望》研究报告等。
  六、试点工作考核
  各试点企业在签订任务书后,应按任务书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为加强试点工作的管理,试点企业应每半年向专项办报告一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试点工作完成后,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将按照有关要求组织专家,根据任务书对试点企业的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验收。
  考核和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企业自身的标准化能力的提升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产生的效率和效益情况;对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提升情况;对相关企业的带动能力和对其他企业乃至全社会的辐射和示范能力;对形成相关国家标准和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化工作的作用;任务书中规定的考核指标。
  
附件2:(见右侧附表) 
  填写说明
  请按规定认真填写,并于规定日期内上报,一式15份(另附电子版一份),要求计算机打印,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个别项目页面不够时,可加附页。
  1.封面上的"编号",由科技部统一填写。
  2.封面上的"申报企业名称"。
  对于企业集团或多个企业联合参加试点工作的情况,只填写试点工作牵头企业名称。其他企业在"二、试点工作初步安排"中的参加单位名称中填写。
  3.产品市场情况。
  主要说明产品出口贸易和国内贸易情况,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等。
  4.企业资质说明。
  企业资质或与资质有关的说明,如企业获得认证情况(ISO9000、IS014000等)。
  5.技术标准现状与工作基础。
  简要说明本企业标准化现状与工作基础,是否已有专门的标准化机构、管理制度、标准体系等,企业技术标准化工作中已取得的成绩,已经制定的各类标准数量,参与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化工作的简要情况。
  6.试点实施方案简述。
  密切结合本企业特色和实际需求,简要说明开展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参考《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申报指南》中的"三、试点工作内容",结合本企业的实际需求,重点选择几项作为本企业本次试点内容描述,同时给出考核目标、实施的时间进度安排,以及企业对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
  7.推荐单位意见。
  负责推荐的省级科技厅(委、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所推荐的申报企业及其申报情况,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一、基本情况表(见右侧附表)
  编写提纲
  请按规定认真填写,并于规定日期内上报,一式15份(另附电子版一份),要求计算机打印,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具体编写提纲及内容要求如下:
  一、目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密切结合本企业特色和实际需求,说明开展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等。
  三、标准化现状与工作基础。
  详细说明本企业标准化现状与工作基础,是否已有专门的标准化机构、管理制度、服务体系、支撑体系,企业技术标准化工作中已取得的成绩,已经制定的各类标准数量和其中技术标准的数量,以及这些标准化工作对本企业发展的影响等。
  四、试点工作内容与进度安排参考《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申报指南》中的"三、试点工作内容",结合本企业的特色和实际情况,重点选择几项作为本次试点内容,并结合实际进行详细设计和说明,同时给出实施的时间进度安排等。
  五、考核目标。
  根据本企业试点工作内容,列出最终提交的各项成果的名称,即对本企业试点工作考核验收的具体内容等。
  六、组织管理、运行机制与保障措施。
  详细说明企业对本次试点工作的安排和实施准备情况,具体组织管理、运行机制与保障措施等。
  七、经费预算。
  说明本项目经费总预算,包括国拨经费、地方投入经费、企业投入经费、其他渠道经费等;分年度的经费预算以及资金来源渠道等。
  八、预期效益与风险分析。
  说明本项目完成后预期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测算、示范能力和可持续能力以及本项目存在的风险等。
  九、参加单位与参加人员说明。
  说明有关的参加单位和参加人员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