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a}*]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现将《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
(2004年3月30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组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3]26号)的要求,现就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中央关于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部署,结合中央领导同志对国资委要“管出资的人、管保值增值的事”的要求,国资委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任务,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重点,以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集中力量、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分层实施,努力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工作格局,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中央企业领导人培训工作必须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相结合,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学习这一理论的科学体系,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二是坚持脱产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启发学习内动力,形成终身学习的氛围,努力建设学习型组织、学习型企业;三是坚持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既突出紧缺专业知识的培训,又着眼长远发展的需要,加强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培训;四是坚持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相结合,努力培养一批熟悉国际惯例和国际市场运作的企业领导人才,更好地适应中央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五是坚持国资委培训与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广泛利用各种社会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分层次组织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六是坚持突出重点与按需施教相结合,针对不同需求实施分类培训,合理设置培训班次、培训内容和学制,确保培训工作质量。
二、培训对象和基本任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培训对象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后备领导人员、总部各部门负责人、二级企业领导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并结合中央企业的实际,国资委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后备领导人员以及部分二级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各中央企业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对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及二级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培训。
总体培训任务是,到2007年底前,将列入培训对象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及后备领导人员基本培训一遍。所有中央企业总部中层以上领导人员,都要参加累计不少于2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
(一)中央党校的培训、轮训。根据中组部的部署,中央管理主要领导人员的企业(以下简称53户中央企业)的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参加中央党校省部级进修班的学习。具体组织工作按中组部规划落实,国资委协助做好相关工作。除上述人员之外的53户中央企业副职、党委(党组)成员 (党委)以及53户之外中央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的培训工作,纳入国资委管理范围,参加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地厅级干部进修班)的学习。
(二)国家行政学院的培训、轮训。中央企业(不含53户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副职、后备领导人员、重要二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家行政学院“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培训班”学习培训。主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知识特别是工商管理知识,学习研究跨国公司发展经验,研讨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每年组织2期,每期100人,学制1个月,到2007年基本轮训一遍。
(三)中央党校国资委分校的培训、轮训。53户中央企业后备领导人员部门负责人以及重要二级企业领导人员,53户之外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副职、后备领导人员、部门负责人,二级企业领导人员,按分配名额参加中央党校国资委分校学习。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当代世界经济、科技、法制以及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管理等课程,提高理论修养、领导水平和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每年组织2期,学制3个月。
中央企业(含二级企业)后备领导人员还可参加中央党校国资委分校中青年领导人员培训班学习。主要根据拟担任领导职务的需要,系统学习政治理论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必备知识,研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每年组织2期,学制1个月。
经中央党校同意,开设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国资委班,面向国资委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企业、省市(地)两级国资委及其企业招生。主要系统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有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并运用所学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全面提高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每年组织1期,学制3年。
(四)国家会计学院的培训、轮训。中央企业(含二级企业)和省区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总会计师岗位培训班学习。主要进行宏观经济形势与经济政策、会计、财务管理及企业管理等专题的培训。每年组织5期,学制1个月。
(五)国际合作培训与交流。国资委每年组织20个左右的团组,共约500人出国培训(考察)。主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考核、激励机制等。
(六)国资委机关各厅局组织的专业培训。围绕国资委中心工作,各中央企业有关领导人员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国资委机关有关厅局组织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以及加强改进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等各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培训,参加复合型思想政治工作人才的培训。
(七)企业自主开展的培训。在上述各类班次中无法纳入的中央企业总部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以及二级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各中央企业负责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已经设立企业党校和培训机构的中央企业,要充分发挥党校和培训机构的主阵地作用,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未设立党校和培训机构的中央企业,要依托中央党校国资委分校和国资委培训中心,同时借助各种管理干部学院、高校和其他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好各类领导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高技能人才的培训。高素质的技术工人队伍是推进中央企业实现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依靠力量。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是中央企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方面,这项工作由各中央企业自主安排。各中央企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结合企业实际,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积极利用高等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培训基地的作用,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结合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强化岗位培训,组织技术革新和攻关,改进技能传授方式,促进岗位成才。
各中央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要适应企业需求,有计划地举办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研修班、党员专家班、中青年技术骨干培训班等,推动知识技术更新,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中央企业要切实贯彻“人才强企”战略,把培训工作作为人才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确保培训任务的完成。要研究制定可行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分期分批地组织好各级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
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责任。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由国资委党建局负责制定培训计划,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负责落实参训人员,培训中心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资委各厅局(单位)以及各中央企业相关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形成统一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层层抓好落实。
要创新培训工作体制和机制。创新培训理念,树立人才资源是*9资源的观念和人人可以成才的理念。创新培训管理体制,加强宏观指导,引入市场机制。创新培训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项目管理、培训评估、重大项目招标、在职自学等培训制度。创新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创新培训方法,通过体验式教学、研究式教学以及短期强化培训、个性化培训、差别化培训等手段,提高培训工作质量。
要统筹规划,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矛盾,确保培训实效。各类培训要精益求精,突出针对性,注重实效,提高质量。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防止形式主义,避免加重企业负担。同时,要加大对培训工作的经费投入,根据需要落实培训费用,并加强对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用出成效。
要加强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领导人员培训档案,把领导人员参加培训情况列入领导班子考察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推进面上工作的开展。各中央企业贯彻落实情况及制定的培训规划要及时报送国资委。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0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