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根据《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2008年第4号),本文自2009.01.01日起停止执行。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2000年6月由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原外经贸部发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同时停止执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