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我局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审查组于2004年7月7-9日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我局认可该所对氦氖激光治疗机等27种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见附件)进行检测。认可有效期5年。
  特此通知。
  
 附件: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见右侧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