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05年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为做好2005年上半年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用书、题型题量和命题范围
(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
2005年上半年,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参考用书为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原理与实务》和《保险相关法规汇编》。
题型题量为:单选80道,每题1分;判断20道,每题1分;试卷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命题范围如下:
1.保险原理知识占30分。命题范围是:*9章至第五章、第六章*9节、第六章第四节、第六章第五节和第十五章。
2.财产保险知识占15分。命题范围是:第九章*9节、第九章第二节、第九章第三节、第十章*9节、第十一章第二节、第十三章*9节。
3.人身保险知识占25分。命题范围是第十四章。
4.相关法规部分占10分。命题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占20分。
(二)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
2005年*9次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分《经济基础知识》和《保险原理与实务》两科考试,参考用书为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经济基础知识》、《保险原理与实务》和《保险相关法规汇编》。题型题量和命题范围如下:
1.《经济基础知识》
题型题量为:单选题100道,每题0.5分,共计50分;多选题50道,每题1分,共计50分;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命题范围为:*9章和第二章占9分;第三章至第五章占22分;第六章至第九章占22分;第十章占8分;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占8分;第十三章和第十四章占8分;第十五章和第十六章占8分;会计法内容占4分;公司法内容占4分;反不正当竞争法内容占4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容占3分。
2.《保险原理与实务》
题型题量为:单选题100道,每题0.5分,共计50分;多选题30道,每题1分,共计30分;案例题2道,每题10分,共计20分;试卷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单选题和多选题的命题范围为:*9章至第四章占19分;第五章占2.5分;第六章占2.5分;第七章和第八章占8分;第九章至第十三章占27分;第十四章占13分;第十六章占8分。案例题命题范围与《保险原理与实务》的考试范围相同,其中涉及保险法内容的题目约占15分。
(三)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的命题范围
2005年*9次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分《保险原理与实务》和《保险公估实务》两科考试,参考用书为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原理与实务》和《保险相关法规汇编》。题型题量和命题范围如下:
1.《保险原理与实务》
题型题量为:单选题100道,每题0.5分,共计50分;多选题50道,每题1分,共计50分;试卷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命题范围为:第二章至第四章占40分;第七章和第八章占10分;第九章至第十三章占50分。
2.《保险公估实务》
题型题量为:单选题100道,每题0.5分,共计50分;多选题30道,每题1分,共计30分;案例题2道,每题10分,共计20分;试卷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命题范围为:保险法内容占24分;公司法内容占10.5分;合同法内容占17分;海商法内容占13.5分;民法内容占15分。案例题根据《保险原理与实务》第二章至第四章、第九章至第十三章和第十七章内容命题,共20分。
二、试卷订制
为保证试卷及时印制,请各保监局在每次试卷订制截止日前,将加盖保监局印章的试卷订制单(见附件一至三)传真给试卷印制厂家,逾期不报视为不参加当次考试。保监局收到试卷后在2个工作日内传真试卷签收回执单(见附件四)传真到印制厂家。如果在考试前3天仍没有收到试卷的,请及时报告保监会中介部。考试后的所有试卷应封存并及时销毁,试卷核发回收情况登记表、答题卡、考场情况记录表应至少保存一年。
三、数据报送
各保监局应在每次考试结束后15日内向保监会中介部报送考试信息数据,数据报送应通过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功能菜单生成数据文件。保险代理考试报送综合数据,数据文件名为bjhdata.arj;保险经纪考试报送单科合格成绩及资格证书数据和综合情况数据,数据文件名分别为jjrhgzg.arj和jjrksqk.arj;保险公估考试报送单科合格成绩及资格证书数据和综合情况数据,数据文件名分别为ggrhgzg.arj和ggrksqk.arj.各保监局应熟练掌握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并在资格证书信息生成后上报数据,数据为零也要上报。
生成的数据文件可以通过保险中介监管部内网信息平台的保险中介考试栏目报送,或通过外网邮件传输,收件地址为circzjb@163.com.
四、考试时间表
(一)2005年上半年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时间表(略)
注:每个考场考生不得超过30人,试卷和答题卡按照每个考场独立包装。保监局在试卷征订截止日前将加盖印章的试卷订制表传真至天津市天泰印务中心北京办事处。天泰印务中心北京办事处电话:010—82239550;传真:010—82239551.
保监局经办人签字:
(加盖保监局印章)
日期:
附件四: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试卷签收回执单
我局已签收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试卷,其中30份装________袋,10份装________袋,与申领数量比较:□一致 □不一致,备注:__________
(请在□内划√,如果不一致,请在备注一栏详细说明)。
我局已签收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试卷,其中《经济基础知识》30份装________袋,10份装________袋;《保险原理与实务》30份装________袋,10份装________袋,与申领数量比较:□一致 □不一致,备注:________________
(请在□内划√,如果不一致,请在备注一栏详细说明)。
我局已签收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试卷,其中《保险原理与实务》30份装________袋,10份装________袋;《保险公估实务》30份装________袋,10份装________袋;与申领数量比较:□一致 □不一致,备注:________________
(请在□内划√,如果不一致,请在备注一栏详细说明)。
(注:请在签收核对试卷后填写回执单,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将回执单传真天津市天泰印务中心北京办事处,传真电话:010—82239551)
保监局经办人签字:
(加盖保监局印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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