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471号)的有关规定,决定撤销《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不符合GB17961-2001《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和GB14762-2002《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专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国家标准中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排放限值第二阶段要求的车辆产品,自2005年1月1日起不再作为车辆产品注册登记的依据。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八十五批)(撤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