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
  2004年,在国防科工委党组和各省市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全行业职工共同努力下,民爆行业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经济运行平稳,科技发展势头强劲,市场繁荣规范有序,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保证了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
  在新的一年里,要继续巩固几年来民爆器材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并在民爆行业安全质量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民爆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和质量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9”、“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部署好本地区2005年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要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安全、质量意识的教育,提高搞好安全、质量工作的自觉性,认真抓好民爆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二、认真执行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防科工委《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组织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并认真做好销售许可证发放的相关工作。要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质量,做到即严格审批又高效便捷地为企业服务。
  三、依照《民用爆破器材安全评价导则》要求,认真抓好生产流通企业安全评价工作,实事求是地组织和开展好民爆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督促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建设,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的发放,加快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和贮存设施的改造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进一步规范民爆器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生产,治理整顿违规经营行为,确保民爆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部署和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加强对生产一线企业员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好对辖区内民爆生产流通企业的安全检查、督查工作,督促企业建立重要危险场所及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制度,企业负责人值班制度,并长期坚持下去。“两节”期间更要加强安全防范,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
  六、积极主动地加强与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及时反映和处理越来越突出的城镇发展与民爆生产贮存设施外部安全距离要求的矛盾问题。妥善解决外部安全距离问题,即有利于民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繁荣地方经济,又有利于消除由此带来的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隐患。
  七、各地要加强质量工作的宣传,要认真贯彻“质量*9”的原则,把质量管理从产品质量控制延伸到为用户服务领域,把质量管理与企业生存与发展联系起来,使加强质量管理成为企业自觉行为。鼓励民爆企业开展安全、质量和环保的认证工作,争创明星企业和名牌产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民爆器材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通过技术进步保证民爆器材产品的质量和生产安全。
  各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看到做好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民爆行业基础研究能力,科技发展水平,工艺设备状况,企业管理素质,生产的本质安全水平还不高,因此,安全、质量工作必须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