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经营公司:
  经出席2月1日中国对外承包商会对韩国农业研修生合作业务协调会议各经营公司集体表决,《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对韩国农业研修生业务协调小组成员公司行为准则》于是日正式通过并实施。
  现将该准则印发各有关经营公司,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对韩国农业研修生业务协调小组成员公司行为准则》
  2、中国对韩国农业研修生派遣公司名单
附件1: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对韩国农业研修生业务协调小组成员公司行为准则
  为加强和完善对韩国农业研修生合作业务的指导和协调,建立和维护对韩农业研修生合作业务的良好秩序,促进中韩研修生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对韩农业研修生业务协调小组成员公司(以下简称“农协小组成员公司”)共同制定并承诺自愿遵守本行为准则,如违反本行为准则,自愿接受相应的行业处罚。
  一、 行为规范
  (一) 遵守中韩两国政府有关研修生合作业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以下简称“承包商会”)《中国对外工程和劳务合作行业规范》(以下简称“行业规范”)、《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赴韩研修生业务协调小组成员公司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中韩双方达成的研修生派遣业务合作的有关协议。
  (二) 自觉接受和服从承包商会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三)严格自律,自觉维护对韩农业研修生合作业务经营秩序。
  (四)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请示承包商会;协调一致,统一对外。
  (五)依据派遣费用标准,力求降低经营管理成本,不超标准收费。
  (六)自觉维护农业研修生的合法权益,及时协调解决研修生的各种困难。
  (七)设立境外管理机构,建立境外管理机制,加强对研修生的服务与管理,降低并严格控制研修生脱岗率。
  (八)加强对研修生的素质与技能培训;加强对农业研修生培训基地的建设和指导。
  (九)建立农协小组成员公司间的沟通机制,定期进行业务交流。
  二、禁止行为
  (一)违背中韩两国政府有关研修生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违背行业规范。
  (二)违背承包商会行业规范、行为规范。
  (三)不服从承包商会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四)成员公司之间不正当竞争。
  (五)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夸大研修生赴韩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六)接受其他企业、个人或中介的业务代理或挂靠。
  (七)增加不合理收费项目、转移收费渠道,提高收费标准。
  (八)行业规范和行为规范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三、违规处罚
  (一) 情节轻微,影响不大,接受批评、警告处分。
  (二) 情节较重,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接受通报批评。
  (三)情节严重,造成较大不良影响和后果,承包商会建议韩国农业协同组合中央会(以下简称“韩国农协”)暂停对韩农业研修生派遣资格。暂停时间视情节而定。
  (四)情节恶劣,影响和后果极为严重,承包商会建议韩国农协取消对韩农业研修生派遣资格。
  (五)接受行业规范规定的其他处罚。
附件2:中国对韩国农业研修生派遣公司名单
  1、威海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黑龙江金山峰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3、河南吉星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
  4、延边海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