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已经人事部部务会议、商务部部务会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人事部 部长:张柏林
  商务部 部长:薄熙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局长:王众厚
  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