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下达2005年*9批制修订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计划[2005]68号)(附件1)转发至你单位。请按照其中有关医疗器械项目部分的内容,按期、保质地完成制修订任务。
  附件:关于下达2005年*9批制修订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