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04]47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05年10月31至11月5日召开全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论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程序
  卫生厅局介绍情况(30分钟);专家提问,卫生厅局解答(20~30分钟);专家组评议(10分钟)。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论证约需1小时。
  二、论证顺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设备主管人员1名。
  四、会议地点
  国务院第二招待所第五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卫生部对面,电话:010 -66186688 )。
  五、其他事宜
  会议用餐统一安排,住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基建装备处 王蔓莉 李军
  联系电话:010-68792168 68792666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按照时间安排,准备幻灯片介绍材料,按时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