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荐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
  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信息披露行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六年五月十八日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